上海高校招生平行志愿填报实施细则公布
据劳动报报道,上海市2008年高考平行志愿政策公布后,考生和家长最关心的“录取差额”问题2月4日有了答案。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院长李瑞阳公布了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及投档方式实施方案,并表示为保护考生利益、减少投档产生的退档学生较多矛盾,各招生院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从以往的1∶1.2调整至1∶1.05。
记者了解到,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中分别设置按字母A、B、C、D顺序排列的4个志愿院校,在第三批次中设置按字母A、B、C、D、E、F、G、H顺序排列的8个志愿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愿否调剂。第一批征求志愿院校设3个,第二批征求志愿院校设6个,第三批征求志愿院校数量不限。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高考结束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高考成绩(含教育部和市教委规定的加分),从高到低、逐分逐个检索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即先看A志愿院校的投档情况,A院校额满,再向B志愿院校投档,B院校额满,再投向C志愿院校……另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后,招生院校获得考生志愿信息时,只显示考生填报本校的志愿,不显示其余“平行志愿”院校名称及院校顺序。
零志愿、提前批及艺术类、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不设置平行志愿,仍按原志愿设置办法填报。在外省市院校降分录取时不再征求考生的意见,也无须考生再提出申请,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进行。
李瑞阳告诉记者,为保证“平行志愿”公平进行,高招作出“三不改”规定,即:考生志愿表一经确认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后不得更改;投档后不允许已录取的考生材料再退档改投其他学校;考生两次填报志愿后,均须将相关信息备份存档,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均不得更改。(作者:张贤贞)
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及投档方式实施方案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主办的上海招考热线2月4日网上公布了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及投档方式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为了减少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中的风险,缓解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心理压力,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在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中试行“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
一、志愿设置
文科、理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和第三批高职(专科)均设置“平行志愿”,即第一批、第二批中分别设置按字母A、B、C、D顺序排列的4个平行志愿院校,在第三批次中设置按字母A、B、C、D、E、F、G、H顺序排列的8个平行志愿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愿否接受该校未填专业调剂录取的选项。
对投档录取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也为“平行志愿”。第一批征求志愿院校设3个,第二批征求志愿院校设6个,第三批征求志愿院校数量不限。每所院校设置3个专业志愿。
零志愿、提前批及艺术类、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不设置平行志愿,仍按原志愿设置办法填报。
二、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及内容
1、第一次填报时间为5月中旬,也就是考前填报。填报的内容为:
(1)零志愿: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仍然单独设置一张志愿表);
(2)艺术类本科专业、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本科专业;
(3)被列入提前批招生的本科院校志愿(含公安、军事专科院校);
(4)本科第一批院校,可填报4所平行的院校志愿;
(5)本科第二批院校,可填报4所平行的院校志愿。
2、第二次填报时间为7月底,填报的是除公安、军事专科志愿以外的全部高职(专科)志愿。
(1)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高职(专科)专业志愿;
(2)被列为高职(专科)提前批招生的院校志愿;
(3)第三批高职(专科)可填报平行的8所院校志愿。
三、第一、二、三批次平行志愿的投档程序和方法
1、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时,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进行:
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也就是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再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综合;
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综合,也就是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再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综合。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后,招生院校获得考生志愿信息时,只显示考生填报本校的志愿,不显示其余“平行志愿”院校名称及院校顺序。
2、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各批资格线上的志愿(含征求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即按考生高考成绩(含教育部和市教委规定的加分项目的加分分值),从高到低、逐分逐个地检索考生填报的A、B、C、D 4个院校志愿顺序(本科一、二批)或高职(专科)批次的8个院校志愿顺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
如某考生填报了A、B、C、D 4所院校,投档时先看A志愿院校的投档情况,如果A院校额满,再向B志愿院校投档,如B院校额满,再投向C志愿院校……依次类推。如考生所填的志愿经检索后,均为按比例投档满额,表明该考生本阶段投档未成功。
3、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各批“平行志愿”与“征求志愿”分别实行一轮投档。
四、实行平行志愿后招生院校投档的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后,为了保护考生的利益,减少投档产生的退档学生较多的矛盾,各招生院校一般应在本校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五、实行平行志愿后招生录取的管理规定(三不改)
为保证“平行志愿”的改革在一个公平、有序的环境中进行,达到理想的预期效果,上海市在高校招生录取时作出“三不改”规定,即:
第一,考生的志愿表一经确认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后一律不得更改;
第二,不允许已录取的考生材料再退档改投其他学校,即“平行志愿”录取后,停止档案流动。
招生院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已录取的考生名单,未在规定时间办理退档手续的,按教育部的规定一律视为已被录取。
第三,每次填报志愿结束后,均须将考生填报信息备份存档,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均不得更改,以保证公平。
六、关于报考外省院校加分投档及降分录取政策的规定
为了鼓励考生报考外省市院校,保障外省市院校更好地完成在沪招生计划,保持近几年外省市院校在沪招生的良好势头,往年实行的外省市院校加20分投档将继续实行;往年实行的外省市院校降分投档也将继续实行。
1、在一、二、三批次平行填报的志愿中,鼓励考生填报外地院校。
2、对第一、二、三批次填报外省市院校志愿的考生,当规定分数线上平行志愿投档后仍有缺额,可在征求志愿前,在征得外省市招生院校同意的情况下,对一本、二本、三批高职(专科)线下20分之内、填报有志愿的考生,加20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录取与否由外省市招生院校决定。
3、外省市院校降分投档录取须分别在第一批、第二批征求志愿完成后进行。若此时外省市院校还有剩余招生计划,又同意降分录取,可提出降分录取的申请。降分投档的最大幅度为:一本可降到二本分数线,二本可降至规定控制分数线(第三批不再降分)。
由于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填报的均为一志愿,在外省市院校降分录取时不再征求考生的意见,也无须考生再提出申请,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进行。
七、关于自主选拔录取、招收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的规定
为确保教育部推出的自主选拔录取政策、艺术特长生政策和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政策的平稳推进,在上海实行平行志愿后,以上政策的落实不会受到投档方式改变的影响。
按教育部学生司规定,上述通过先期考核和公示,统考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本人明确在平行志愿A位置(或按教育部学生司规定)填报试点院校志愿的基础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在招生院校所在批次投档前先投档给招生院校。
根据教育部规定,录取这部分考生,招生院校不使用公布的招生计划,如同招收保送生、非通用语种生一样,均须由招生院校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上海生源向上海市)增补计划进行录取。
八、关于零志愿、提前批、艺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的投档录取办法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零志愿仍然单独设置一张志愿表,按往年方式录取。
提前批、艺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的录取仍按原投档方式进行,即提前批实行志愿优先原则,按志愿顺序,在规定的分数线上按1:1.2投档;艺术类、体育类则将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上线的考生向考生填报的志愿院校一次性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按事先规定的招生章程,将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合成后,依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就志愿填报及投档方式答问
据解放日报报道,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日前接受了记者采访,就2月4日公布了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及投档方式实施方案里的“平行志愿”如何填报、录取过程会有何变化、招生院校投档比例如何控制等回答了记者问。
第一、二、三批次高校设平行志愿
问:在哪些批次的高考志愿填报中,实行平行志愿?
答:08年上海高校招生在第一批、第二批本科,第三批高职(专科)中试行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即第一批、第二批中分别设置按A、B、C、D顺序排列的4个志愿院校,在第三批次中设置按A-H顺序排列的8个志愿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愿否接受该校未填专业调剂录取的选项。
零志愿(北大、清华),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社会体育、体育教育本专科专业,以及被列为提前批招生的本、专科院校志愿(含公安、军事专科院校),仍按往年志愿填报方式填报。
问:投档录取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面向考生“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是否也为“平行志愿”?
答:是的。第一批征求志愿院校设3个,第二批设6个,第三批征求志愿院校数量不限。每所院校设置3个专业志愿。
问:08年高考志愿填报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第一次填报时间为5月中旬,也就是考前填报。填报的内容包括———零志愿,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仍然单独设置一张志愿表;艺术类本科专业、社会体育和体育教育本科专业;被列入提前批招生的本科院校志愿(含公安、军事专科院校);本科第一批、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二次填报时间为7月底,填报的是除公安、军事专科志愿以外的全部高职(专科)志愿。
分数优先并兼顾志愿选择
问:第一、二、三批次平行志愿是如何投档的?
答: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各批资格线上的志愿(含征求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即按考生高考成绩(含教育部和市教委规定的加分项目的加分分值),从高到低、逐分逐个地检索考生填报的A、B、C、D四个院校志愿顺序或高职(专科)批次的8个院校志愿顺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
如某考生填报了A、B、C、D四所院校,投档时先看A校的投档情况,如果A校额满,再向B校投档,如B校额满,再投向C校……依次类推。如考生所填的志愿经检索后,均为按比例投档满额,表明该考生本阶段投档未成功。
第一、二、三批各批平行志愿与“征求志愿”分别实行一轮投档。
问: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遇到同分情况,怎么办?
答:总分相同时,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进行排序。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也就是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再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综合。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综合。
问:平行志愿如何降低填报志愿的风险?
答:以往,第一批本科院校可填4个志愿,某考生一志愿填A校,二志愿填B校;如果A校录取分数线是500分,B校490分,该考生考了498分,与A校失之交臂,但他通常也进不了B校,因为A、B校是同时录取的,当B校一志愿考生录满后,不会再录取二志愿考生,即便他分数很高。同理,该考生也进不了三、四志愿高校。因此,以往的志愿填报方式“博弈”味道比较浓。而平行志愿,会降低高分考生遭遇“滑铁卢”的风险,给考生更多选择权。
问:实行平行志愿后,如果某考生在第一批本科院校中,填了A、B、C、D四所院校,最终A校录取分数线为500分,B校490分,C校480分,D校470分,该考生考了483分,会被哪所学校录取?
答:被C校录取。
问:如果某考生在第一批本科院校中,填了A、B、C、D四所院校,最终A校录取分数线为490分,B校为500分,C校480分,D校470分,该考生考了510分,会被哪所学校录取。
答:被A校录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遵照“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本人,志愿优先”的原则。
降低风险不等于没有风险
问:实行平行志愿后,招生院校投档的比例是多少?因分数较低或专业志愿填报不当等原因被退档的考生,如何处理?
答:因为各批平行志愿实行一轮投档,所以被退档的考生,将进入这一批次的“征求志愿”行列。实行平行志愿后,为保护考生的利益,减少因退档产生的矛盾,各招生院校一般应在本校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为保证平行志愿的改革在公平、有序的环境中进行,上海市规定,考生的志愿表经确认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后,不得更改;不允许已录取的考生材料再退档改投其他学校。
问:实行平行志愿后,考生填志愿是不是“无风险”了?
答:风险还是有的。如果某考生不顾自身实际情况,在A、B、C、D志愿中都填了“热门”高校,就可能与这四所高校都无缘;如果填报的都是“热门”专业,又不愿意专业调剂,那也有可能被高校退档。
不强制但鼓励填报外地院校
问:对报考外省市院校的考生有何优惠政策?
答:08年,在第一、二、三批次平行填报的志愿中,市教育部门鼓励考生填报外地院校,但并不强制。
对填报外省市院校志愿的考生,当规定分数线上平行志愿投档后仍有缺额,可在征求志愿前,在征得外省市招生院校同意的情况下,对一本、二本、三批高职(专科)线下20分之内、填报有志愿的考生,加20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录取与否由外省市招生院校决定。
外省市院校降分投档录取须分别在第一批、第二批征求志愿完成后进行。若此时外省市院校还有剩余招生计划,又同意降分录取,可提出降分录取的申请。降分投档的最大幅度为:一本可降到二本分数线,二本可降至规定控制分数线(第三批不再降分)。
由于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填报的均为一志愿,在外省市院校降分录取时不再征求考生的意见,也无须考生再提出申请,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进行。
不影响自主选拔录取等政策实行
问:上海实行平行志愿后,对于教育部的自主选拔录取政策、艺术特长生政策和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政策的推行,会有影响吗?
答:这些政策不会受影响。按教育部规定,上述通过先期考核和公示,统考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本人明确在平行志愿A位置填报试点院校,市教育考试院将在招生院校所在批次投档前先投档给招生院校。
问:零志愿、提前批、艺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如何投档录取?
答: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零志愿仍然单独设置一张志愿表,按往年方式录取。提前批、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的录取仍按原投档方式进行,即提前批实行志愿优先原则,按志愿顺序,在规定的分数线上按1:1.2投档;艺术体育类则将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上线的考生向考生填报的志愿院校一次性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按事先规定的招生章程,将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合成后,依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上海考生比去年减少约4000人
本地生源录取率与去年持平,新增3000名招生计划投放外省市
上海市教委2月4日发布信息: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约15万人。在保证上海生源高考录取率不下降的基础上,08年上海普通高校新增的3000名招生计划,将全部投放于安徽、内蒙古、河南、贵州、甘肃等西部省份和生源数量较多省份。
08年上海参加6月份高考的考生预计10.8万名,比去年减少约4000人。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本地生源的招生计划约9万余人,录取率与去年持平。
为选拔有志于长期从事教育事业的优秀学生,华东师范大学08年将在招收免费师范生中试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该校计划在上海、江苏两地通过面试等考核方式,自主选拔录取100名免费师范生,这批学生只要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就能被华东师大录取。上海师范大学08年也将招收免费师范生,学校将自行组织考核,报考的学生须参加高考,学校择优录取,计划招收100人。两校免费师范生招生细则将另行公布。
08年上海市还特别规定,高校的招生章程必须经教育部门核准备案后方可正式向社会公布,且不得擅自更改。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相关单位、部门及学校,应高度重视高校招生录取加分项目的评审工作,严肃评审程序。为了加强对于先进类、竞赛优胜类等对象的加分管理,上海市2009年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上海市实际情况,调整加分分值和项目。市教委重申,对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若已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上海今秋高考平行志愿六大关注点
据新闻晨报报道,上海市教委日前公布了08年秋季高考平行志愿填报及投档方式实施方案,08年秋季高考上海市将对一本批次、二本批次、高职高专批次实行完全平行志愿填报方式。零志愿(北大、清华),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社会体育本、专科和体育教育本科专业,以及被列为提前批招生的本、专科院校志愿(含公安、军事专科院校),仍按往年志愿填报方式填报。
08年上海市参加高考的考生人数约在10.8万人左右,比去年少了近4000人左右。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约15万人(含招收外省市生源计划),招收上海生源考生的计划数在9.2万人左右,录取率将与去年基本持平。
上海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招生考试工作将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保证“平行志愿”的改革在公平、有序的环境中进行,上海市在高校招生录取时作出“三不改”规定,即实行平行志愿后,考生的志愿表一经确认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后一律不得更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后,不允许已录取的考生材料再退档改投其他学校,即“平行志愿”录取后,停止档案流动,招生院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已录取的考生名单,未在规定时间办理退档手续的,按教育部的规定一律视为已被录取;考生两次填报志愿后,均须将考生填报信息备份存档,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均不得更改,保障公平。
关注一:志愿设置
文科、理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和第三批高职(专科)均设置“平行志愿”,即第一批、第二批中分别设置按字母A、B、C、D顺序排列的4个志愿院校,在第三批次中设置按字母A、B、C、D、E、F、G、H顺序排列的8个志愿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愿否接受该校未填专业调剂录取的选项。
对投档录取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也为“平行志愿”。第一批征求志愿院校设3个,第二批征求志愿院校设6个,第三批征求志愿院校数量不限。每所院校设置3个专业志愿。
关注二:投档程序和方法
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时,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进行: 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也就是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再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综合;
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综合,也就是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再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综合。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后,招生院校获得考生志愿信息时,只显示考生填报本校的志愿,不显示其余“平行志愿”院校名称及院校顺序。
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各批资格线上的志愿(含征求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即按考生高考成绩(含教育部和市教委规定的加分项目的加分分值),从高到低、逐分逐个地检索考生填报的A、B、C、D4个院校志愿顺序(本科一、二批)或高职(专科)批次的8个院校志愿顺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各批“平行志愿”与“征求志愿”分别实行一轮投档。
关注三:外地志愿不强制
08年上海是鼓励考生报考外省市院校,但在各批次的志愿填报中不强制考生一定要填报一所外地院校,但往年实行的外省市院校加20分投档将继续实行,往年实行的外省市院校降分投档也将继续实行。对第一、二、三批次填报外省市院校志愿的考生,当规定分数线上平行志愿投档后仍有缺额,可在征求志愿前,在征得外省市招生院校同意的情况下,对一本、二本、三批高职(专科)线下20分之内、填报有志愿的考生,加20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录取与否由外省市招生院校决定。
外省市院校降分投档录取须分别在第一批、第二批征求志愿完成后进行。若此时外省市院校还有剩余招生计划,又同意降分录取,可提出降分录取的申请。降分投档的最大幅度为,一本可降到二本分数线,二本可降至规定控制分数线(第三批不再降分)。由于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填报的均为一志愿,在外省市院校降分录取时不再征求考生的意见,也无须考生再提出申请,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进行。
关注四:自主选拔无关“平行”
复旦大学、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东华大学等8所部属高校大学参加自主招生试点的,以及艺术特长生政策和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的政策,实行平行志愿后,不会受到投档方式改变的影响。按教育部学生司规定,上述通过先期考核和公示,统考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本人明确在平行志愿A位置(或按教育部学生司规定)填报试点院校志愿的基础上,市教育考试院将在招生院校所在批次投档前先投档给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录取这部分考生,招生院校不使用公布的招生计划,如同招收保送生、非通用语种生一样,均须由招生院校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生源所在招办增补计划进行录取。
关注五:有些情况不“平行”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零志愿仍然单独设置一张志愿表,按往年方式录取。提前批、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的录取仍按原投档方式进行,即提前批实行志愿优先原则,按志愿顺序,在规定的分数线上按1:1.2投档;艺术体育类则将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上线的考生向考生填报的志愿院校一次性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按事先规定的招生章程,将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合成后,依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关注六:第一次填报时间
08年上海市仍实行志愿2次填报,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08年首次试行平行志愿的填报,第一次填报最后上交表格的时间比去年的5月上旬顺延了一周,以便让考生和家长有更多时间慎重考虑填报志愿。
第一次填报:考前填报———本科志愿(含公安、军事类专科)填报时间为5月中旬。第二次填报:考后填报———高职高专志愿(除公安、军事类专科外)填报时间为7月底至8月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