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省教育厅获悉,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山东省学位办对地处山东的学位授予单位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根据被抽查的33个单位统计,本年度有65人因学术道德问题未通过学位申请,其中博士1人,硕士58人,学士6人。
抽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行了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预答辩制度,所有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均需参加论文预答辩,预答辩没有通过者不得进行学位论文的送审与答辩。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普遍开展了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工作,启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申请博士、硕士、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进行学术规范检测。对于符合答辩条件的研究生,各单位将在答辩前后进行学术规范的检测。此项工作有效避免了学位论文的剽窃现象,提高了学位论文的质量。
学位授予单位对申请学位论文中因内容复制比过高等有学术问题的学位申请者,经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责令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认真修改论文,并视情况做出“暂不授予学位”、“推迟答辩”的决定,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答辩资格”、“撤销已授学位”的处分。据被抽查的33个单位统计,本年度有65人因学术道德问题未通过学位申请,其中博士1人,硕士58人,学士6人。其中,因学术问题,中国海洋大学取消申请博士学位资格1人、硕士资格1人,撤销已授硕士学位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