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协议,这些对口交流与合作地区将互派干部到对方挂职工作,轮流召开交流合作工作总结会;对口学校要共同研究制定学期、学年度工作计划,合作研究教育教学以及学校管理的课题;要互派教师到对方学校担任教学工作,定期召开教学研讨会,上示范课、公开课,听课评课,观摩学习等;要定期组织学生开展交流互访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口地区的教科研部门要深层次开展交流与合作,互通门户网站,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