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 牟 野) “我正在回呼和浩特市的路上,最近忙着筹备婚礼呢。”正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宣传部实习的在读研究生巴达玛其其格,电话中满是幸福的声音。巴达玛其其格的老家在锡盟镶黄旗新宝力格镇,从上幼儿园起,巴达玛其其格接受了蒙古语和汉语的双语教育,2006年从内蒙古师范大学新闻专业毕业,2007年考上了文艺学专业研究生,她真真实实地受到了民族教育的滋养。
十一五期间,我区的民族教育已经形成了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层次结构合理,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完整办学体系。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教育工作,把民族教育作为全区整个教育事业的重点,摆在了优先发展的地位,坚持“优先重点”的发展方针,并根据我区的民族和地区特点,推行“两主一公”办学模式(实行以寄宿制和助学金为主的公办学校的办学模式)。除正常经费外,自治区每年安排民族教育基本建设经费1300万~1500万元,还在各类教育项目的安排上向民族教育倾斜。全区现有33所普通高校开设了蒙古语授课专业和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全区普通高校有少数民族在校学生近10万人,少数民族在读研究生达到4158人,其中蒙古族3703人,占少数民族在读研究生总数的89.06%。
在国家实施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自治区实施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中,有关部门优先重点安排民族教育项目,切实保证民族学校处于当地同级同类学校的优质水平;以实施“民族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为抓手,全面提高各级各类特别是民族高等教育办学水平;继续推进民族教育发展,使自治区的民族教育进入并保持全国民族地区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