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校接收流动儿童将获补助区
县政府保证学校正常运转部分
中小学可“转型”适应流动儿童需要
昨天(22日,下同),北京市教委公布了“2010年度市对区县教育补助重点投入指南”。明年,本市流动人口集中区域的部分中小学将办成接收流动儿童少年的学校,由区县政府保证这些学校的正常运转经费。 市教委规定,外地来京人员子女教育问题全部纳入市、区教育规划。区县教委负责安排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校借读,并适当选择流动人口集中地域将有关中小学办成适应流动儿童少年教育和教学的学校,区县政府应保证这些学校的正常运转经费。市级补助专项资金主要对接收学生较多的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进行补助。
目前流动人口集中的区域多分布在朝阳、海淀、丰台、大兴等区县城乡接合部。统计显示,约有41.8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正在北京接受教育,有67%的孩子在公办学校就读。在部分区县的城乡接合部学校,非京籍学生比例已接近90%。
市教委表示,本市鼓励和支持民办中小学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校就读。为规范未经审批的民办打工子女学校,区县政府可调剂、建设符合安全规范及教学要求的建筑作为校舍,由市级经费配备或由区县调剂必要的教学设备、修缮公办学校校舍,借给符合办学要求的、已批准的办学单位使用,已有校舍经批准的办学单位也可借用。
此外,2010年本市将进入学前教育入园高峰。市级经费将重点投入:新建50所乡镇中心园设备补助、公办幼儿园扩班补助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