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06年1月至11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案件2.1万起,查处治安案件3.6万起;在校园周边增设治安岗亭3.8万余个,选派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26.3万余名,向校园派驻保安员11.6万余名,增设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18.1万处,深入校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122.1万余次;全国中小学校共发生侵犯人身财产权利案件3.1万起,比上年同期下降17.1%。
据介绍,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配合,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全国中小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秩序进一步改善。许多学校师生和家长反映:“八条措施”实施以来,校园周边的巡逻民警、巡防队员明显增多了,闲散人员明显减少了,学生安全感明显增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