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计琳)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仅不需缴纳学杂费,而且每学期的课本和作业本费也将全免。上海市教委日前公布了“2008年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从今年起,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基本实现了免费教育。
为了规范教育收费,上海从2004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对普通小学和普通初中实施“一费制”收费,即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基础上,开学时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费用。从2006年秋季起,上海全面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免收学杂费后的经费缺口由政府拨款解决。从今年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中的课本和作业本费也将全部免除。至此,上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已全部取消。
根据新政策规定,初中和小学的学生家长每学期只需支付100元的课外教育活动代收费,而此项收费必须由学生自愿选择参加。学校须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备案、按备案收费标准收费,并在学期结束时提供结算清单,多退少不补。
同时,义务教育阶段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均免交课外教育活动费;义务教育阶段的外省市借读生、民办学校学生,也均免交课本和作业本费。此外,在具备寄宿条件的中小学里,寄宿生仍需缴纳住宿费,每生每学期的相关费用从180元至36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