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将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规范高校财务行为,重点清理“小金库”和“账外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要求各高校重点建设以责任追究为核心的校内经济责任制度、财经工作的民主决策制度、财经工作的报备和公示制度。
除一级财务机构外,任何内设行政处室和教学单位均不得向学生或对外收取任何费用。贷款资金必须纳入学校一级财务统一管理,不得出现资金体外循环。严禁学校从事股票投资和其他风险性债券投资业务,也不得为任何单位(包括校办产业)或个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