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性收费是指高校在正常教学活动之外,为在校学生提供非教学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代收费是指高校为方便学生学习生活,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可以代替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相关费用。
该规定强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严禁高校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
根据该规定,高校服务性收费项目有档案查询费、信息检索查询费、补办证卡费、学生体检费、校内场所使用费、培训费、上机上网服务费及复印、洗衣等费用。其中,高校首次为学生办理学生证、校徽、借书证、毕业证、校园卡、就餐卡等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中必须使用或应当取得的证卡时,不得收取工本费。需要补办的,每证(卡)不超过10元(校园一卡通每卡不超过20元),校徽每枚不超过2元。
此外,校园网包月用户不得高于30元/月,非包月用户不得高于1元/小时。学校为已毕业(含肆业)学生查阅档案资料,并提供有关书面证明,可适当收取档案资料查询费,每人次收费最高不超过10元/份,每增加1份收费最高不超过2元。学校向在校生提供查阅档案服务,不得收取费用。
对于军训服装费、教材费、学生防疫费、超定额水电费、代办身份证、迁移户口费、考试费等代收费项目,该规定也有明确规定。
高校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和日用品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得强行统一配备。高校可按学年或学期预收教材费,但教材费应在学年或学期结束时,按实际支付的费用据实结账,多退少补。学生在校期间的保险费由学生自愿购买,学校不得统一代收。
该规定还要求,学校应将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未经公示,不得收费。而且,该规定中未作要求的收费,各高校不得自行收取。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上述服务的,按该规定执行。
该规定从发文之日起试行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