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家干认为,自学考试制度是我国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制度的重要创
自学考试对提高劳动力素质起到了重要作用。全国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已达4300万人,每年参加考试的考生规模稳定在1000万人次。第五次人口普查表明,我国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已达到7.9年,相比于美国的13.1年,我国受教育年限依然较低,但自学考试在其中发挥了很大作用。
自学考试充分整合了社会教育资源来培养人才。全国有助学组织3600多个,其中,普通高校728所、成人高校392所、社会力量办学机构1600多所。自学考试通过制定考试标准,发挥各类教育资源的助学作用,用国家考试来检验学习效果,从而实现了教学目标。自学考试制度丰富了我国高等教育,促进了民办高校的发展。
自考制度实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为国家节约了大笔的教育经费。“十五”期间的专项科研课题对此进行了研究,经过对部分省的调查统计,平均一门自考课程国家投入7到11元,以专科12门课程,用3—5年时间学习,本科20余门课程,4—8年时间计算;一名普通高校在校生,调查统计目前平均国家投入8000元,两者比较,国家对自考投入只占普通高校在校生的5%,自考625万本、专科毕业生为国家节省教育公共投入1000多亿元。
自学考试促进了人才结构调整和人才交流。自考不受地域等各方面限制,适应了流动人才的需求。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要把劳动力大国变成真正的人力资源强国,重要的是加强教育,自学考试起到了这方面的作用。它提高了学习者的技能、知识和个人素质,开阔了其择业空间,对于开拓视野、形成良好的品质信念发挥了积极作用。
自学考试是终身教育和构建学习型社会的有效形式之一。它办学灵活、开放,定位准确,在构建终身学习体系、继续教育体系中发挥了基础作用,在构建学习型社会方面有天然优势。我国要建立现代化教育体系,打造终身教育与学习型社会,自考能搭起这个平台。
戴家干强调,自考制度不仅在开创之初符合我国的国情,解决了社会急需人才的问题,而且符合国家发展的客观现实,符合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是我国教育制度的创新,也是我国在教育改革方面的原创。同时,自学考试为第三世界,特别是为发展中国家、穷国办高等教育提供了一条可借鉴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