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浙江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发展
用普通高校标准衡量办学能力 工作重心向提高教学质量转移
本报讯(记者董康)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后该省招收普通学生的成人高校,必须与普通高校具备同样的办学条件,要用普通高等学校的设置条件和标准来衡量办学能力。
据了解,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近期将重点完成统筹规划优质资源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三项任务,对不符合教育部相关办学条件要求的成人高校要撤销或并入普通高校,对办学条件较好的成人高校可转为独立设置的普通高校。
江苏省还将切实加强成人高等教育的规范管理工作。从严控制普通高校招收成人脱产班计划,部分重点高校停招成人脱产班。本科院校适当控制成人专科招生计划,业余招生计划要分解落实到每个教学点,未经批准公布的教学点不得招生。
本报讯(记者朱振岳)浙江省教育厅近日决定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管理,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教学管理和提高育人质量上来。
浙江要求,自2007年招生始,各高等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将全脱产学生放到校外函授(教学)站(点)学习,更不得将任何学习形式的学生放到未经学校审批、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校外函授(教学)站(点)。此外,浙江省还将建立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评估机制,开展成人高等教育评估工作。实行对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统计监测制度,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学生(不含短期)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1∶1折算办学条件,并将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相关数据作为确定高等学校招生规模和限制、停止招生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