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燕玲表示,西城区鼓励各学校根据情况制定不同的素质评价方案,但要求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要与北京市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指标能够对接。
对此,北京市教科院基教所副所长赵学勤表示,北京市将在08年考虑对综合素质评价的电子平台进行升级,来自学校的反馈意见会被吸收到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改进中。(记者 王佳琳)
11月1日,北京师大附中的高一学生传阅试卷进行小测验,准备迎接将要开始的模块考试(摄影北京青年报/记者陈柏)
“综合素质”包括两大项
9月启动的高中课改改变以往单一“分数化”的学生评价方式,开始对学生进行过程性评价,为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形成性和终结性两类。形成性评价是日常教学活动中对学生各方面的评价,学校将为学生建立电子形式的“综合素质发展记录袋”。记录内容包括六方面:思想道德、学业成就、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发展。
终结性评价即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预计由五部分组成。一是道德品质、学习能力、卫生与保健、自我认识等指标的评价结果,用“等级”表示;二是知识技能评价结果,主要用考试法收集评价信息,用“百分制”表示;三是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指标,用“百分制”表示;四是特长、有新意的成果等,将学生三年来的获奖、表彰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毕业评价结果,用“书面语言”描述;五是班主任“评语”,对学生三年来思想道德、学业成就、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和个性发展做出全面评价。
不会折合分数加入高考成绩
有关负责人表示,平时的过程性综合素质评价由学生、家长、教师进行全方位参与,高三毕业时的终结性评价是在过程性评价基础上选取一些重要指标和要素进行记录。该负责人表示,虽然此前有意见认为综合素质评价应该折合成分数计入高考总分,但因为综合素质评价中有描述性评价等“软性”指标,不易折合分数,同时这一做法也不符合综合素质评价设置的初衷,所以不会将其用折合分数的方法加入高考成绩。高三毕业时,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是:可以把每个学生的记录提供给高校参考,也可以作为学生参与自主招生或者学校“特招”的材料依据,部分不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将它作为“分流”进入其他学校的参考依据。 (北京晚报记者 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