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高招录取日程,7月6日是小语种和飞行专业单独录取时间。7月7日至9日,提前批次录取。7月10日至28日,本科批次录取。
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同批次学校的录取体制不同。其中,对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艺术院校(专业)、军事院校、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国防生的院校(专业)、公安类院校(专业)、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专业以及参加提前单独录取的招收非通用语专业的院校,实行“学校负责制”,即:招生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在本校控制分数线以上,可按考生志愿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数,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其他学校、参加本科一、二、三批及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学校,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学校确定具体调档比例,一般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时各学校的调档比例统一为100%。
2008年高招录取工作继续实行重新征集考生志愿的办法,在本科一批、二批、三批和专科批次正式志愿录取后,相应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院校的相关信息,将适时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未被录取并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补报志愿系统重新填报志愿。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换录或转录。(记者 张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