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省高考补录注册录取院校报名正在紧张进行中。记者今天从省招考院了解到,个别考生与一所院校签订协议后,又与其他院校洽谈注册录取的有关问题,这将对注册录取工作造成诸多不便,最后可能影响到考生的录取。省招考院提醒考生,考生只能与一所院校签订《注册录取考生协议书》,招生院校不得接受已经与其他院校签订协议考生的申请。
据了解,今年我省新批准的六所推行注册录取的民办院校受到了考生关注,参与注册录取相当于给考生增加了一次录取机会。但个别考生为了“保险起见”在与其中的某所院校签订协议后,然后又看好其他院校的相关专业,开始与另外的院校洽谈注册录取事宜。
省招考院专家明确表示,考生这样做不符合我省关于注册录取的相关规定,其后果将对院校的录取及考生个人的录取造成一定的影响,甚至有可能出现考生无学可上的尴尬局面。
院校应根据考生签订《注册录取考生协议书》情况,按照招生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招生院校根据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录取的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