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我市高招办获悉,我省制定了《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实施办法》,对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即高考时报考“三校生高职”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做出了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