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了解参加此次征集志愿的院校和专业的招生计划情况,并通过网站填报征集志愿。凡在专科分数控制线下20分以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此次填报志愿,其中文科270分(含),理科280分(含)。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仍须参考《北京考试报》刊登的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章程中报考资格、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相关内容。此次填报的志愿在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一次性向招生学校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本市将对专科批次新生报到流失率超过10%的高校进行补录。北京教育考试院将于9月12日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统一公布有关院校缺额招生计划,符合资格且未被录取考生可于9月12日至13日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参加重新填报志愿。该次征集志愿录取工作将于9月15日、16日进行。北京市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9月16日全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