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表明:×××为×学院硕士生,该毕业生以家长不同意为理由,提出违约申请。原签约单位表示,签约前已给予签约者与其家长商量的时间,签后即违的行为对单位的正常工作造成很大影响,并希望其能在单位工作。记者随后了解到,被公示的这名硕士生,其原签约单位和拟签约单位为同一集团下两个业务范围基本相同的不同分公司。
“违约公示”是为营造诚信氛围
根据该项“违约公示”,记者与发布公示的天津大学某学院取得了联系。“对违约学生进行公示,我们已经考虑了很长时间。”该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席老师告诉记者,“在进行公示前,已经和学生本人谈过话,并征得了他的同意。学院这么做,是为了维护更多学生的利益。”
该学院负责研究生就业的郭老师表示,一些毕业生对签约的问题不够慎重,有的人今天刚签完一家单位,转天就要违约,还有人只因为别的单位每月多给100元,也要提出违约。“毕业生的违约行为是在透支学校和学院的诚信,甚至严重影响下一届学生的就业,一些以前合作很好的大单位现在都不想要我们的毕业生了,对违约行为进行公示也是希望同学们能慎重对待签约,营造诚信氛围。”
违约是个人自由还是透支诚信?
“违约公示”在本市高校内引起了不小的反响,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违约”这种现象在高校毕业生中普遍存在,一些学生对“违约公示”表示理解:“违约学生大多是抱着‘骑驴找马’的心态,害怕自己找不到工作,就先签一个一般的单位为自己留一条后路,遇到理想的工作自然就会放弃之前签订的协议,有同学甚至将违约视为‘买件衣服再退货’。”
更多学生表示,“违约公示”看似残酷,却是对学生整体利益的一种保护。“每个人求职时慎重选择,不仅可以维护学校的名声,也可以维护自身利益,学校的名声好了对大家都有好处。”“签约前就该慎重考虑,违约是个诚信问题,可能对个人影响不大,但可能对学弟、学妹找工作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之所以公示违约情况,实际是以此为手段约束已经签约的学生,让他们不要浪费企业招聘名额。另外,也是在表明学校不支持学生违约,给企业吃定心丸,这样可以增加企业对学校的满意度,信任度。”“最好别违约,对后面的师弟、师妹很不好。”学生们的声音,表达了对学院做法的理解和支持。(刘晓艳 李金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