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分三级
根据规定,在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中专、技校、职高)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社会优抚待遇的革命烈士子女、孤儿;因突发事件,如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遇意外使家庭丧失主要经济来源等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可以申请享受助学金。
助学金分为甲级、乙级和临时性困难补助三个类别。持有“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享受社会优抚待遇的革命烈士子女、孤儿享受甲等助学金。可以免交学费(最高每学年免2200元),每人每年可获得生活、学习补助1000元。各学校可根据其家庭实际困难程度设立乙等助学金。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享受临时性困难补助,发生困难的当年可获得一次性困难补助3000元。学校每年要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的经费用于乙等助学金和临时困难补助。
如何申报助学金
学生需在每年9月15日前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本年度助学金书面申请,学校的审核评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低保家庭学生需提供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证明;享受社会优抚待遇的革命烈士子女和孤儿需提供民政部门确认的相关证明;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提供家长单位证明或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出示的相关证明。(记者 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