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要实施农村卫生人才执业资质制度,到2010年,使全省60%以上的农村卫生人员取得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依托省内大中专医学院校,对取得资质在乡村和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农村卫生人员进行中专以上学历教育。
逐步清退乡镇卫生院非专业技术人员,所需人员从具有医学大专以上学历(护理专业为中专以上)的人员中招聘补充。逐步实现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由财政全额供给。落实乡村医生劳务补助,对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每行政村一人)发放定额劳务补助。
“保障工程”还提出,到2010年,农业科技人才的总量要达到3.2万人,实现每个行政村有1~2名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每个乡镇有一支比较健全的农业科技服务队伍。今后省级部门招考公务员原则上从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录用。每年招募120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为期两年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活动,每年选拔2000名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担任村(社区)主任助理。(作者 陈永君 王玲)
原载 《西部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