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辽宁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郑重发出这一提醒是基于众多家长的投诉。工商部门经过调查发现,入学不久后,一些大学与银行计划联手组织大学新生办理可透资消费的信用卡。而很多大学新生之所以办理信用卡,是因为在从众的心态下作出的决定,很多大学生其实根本就不需要信用卡。
这种做法既侵害了大学生的知情权,又侵害了学生家长的选择权。辽宁省工商局的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分析。他说,刚走出高考考场的准大学生,很多人根本不清楚持有信用卡还要缴纳年费。即便有些学生知道,也以为不开卡就不需要缴纳年费。事实上,一些银行无论是否开卡,第二年都要收取年费。这就造成一些不知情的大学生成为银行债务人,个人信用被记载上不良信息,给今后的信贷行为带来不良影响。而学校和银行组织大学新生办卡时,不作任何说明、没有征求学生家长的意见,即便在邮寄信用卡的信函中也没有任何明示。这位负责人表示,很多大学新生根本就不需要信用卡,而是在学校组织要求和从众心态下作出的决定。持有信用卡后,部分大学生自制力不强,透支消费不理智,给家长带来很大经济压力。学校和银行组织发放信用卡时,往往通过同学之间相互传递,安全上有一定隐患,一旦出现丢失、冒领、盗用的问题,责任很难确定。迫于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压力,很多大学生家长只好为此承担相应的损失。
一位在银行工作的学生家长说,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由银行或信用卡公司依照用户的信用度与财力发给持卡人,持卡人持信用卡消费时无须支付现金,待结账日时再行还款。
还有一位学生家长列举了信用卡的种种“雷区”,来警示家长和学生。他说,信用卡存款无利息,取款要收费;透支取款不同于透支消费,它是没有免息期的;如果在账单日之前不把超限部分还上,就会有超限部分超限费;一些信用卡虽然有了刷卡密码,但往往默认是没有设置的;有些银行有挂失前48小时乃至72小时的失卡保障,说得信誓旦旦,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得到理赔;有些银行信用卡中心有专门的保险组,专门给客户打电话推销保险。客户只要被纠缠得在电话里同意参保就被扣款,无需密码,连合同都没有搞清楚,而银行员工可以赚取高额提成。同时,这位家长还介绍了信用卡存在的自动关联还款的陷阱、重复还款的陷阱、退货的陷阱、年费陷阱。而这些都是身在校园中的学生所不能全部认识到的。
事实上,组织大学新生办理信用卡,无论主观上是培育金融消费市场,还是服务大学生,客观上银行都是受益者,学生家长是受损者。按照银行规定信用卡持有人要缴纳年费。年费金额各异,但最低也是80元。来自教育部门的统计,2008年辽宁省各类大专院校在校学生有89.02万人。如果按照信用卡年费80元计算,一年就是几千万元。为此,辽宁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特别提示广大学生家长:在2009年8月31日之前,大学生办理的信用卡,即便不开卡,也要向银行缴纳年费。如果大学生办理的信用卡没有使用价值,学生家长要督促学生尽快办理退卡手续,以免产生经济损失。
“就学生自身而言,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也就更谈不上有银行还款的信用。给没有信用的学生办理信用卡显然是不合适的。学生使用信用卡,实际上是对自己信用的透支。学生家长在替学生偿还信用卡支付的款项的同时,还在替学生偿还着学生自身透支的信用。”一位母亲对记者忧虑地说。这位家长说,发放信用卡的两个最重的要素是:一是信用,二是财力。给刚入学的大学新生办理信用卡是在用谁的信用,谁的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