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毕业生到基层欠发达地区工作
江苏:县以上公务员两成职位面向基层大学生
记者日前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江苏将在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内互设服务窗口,为毕业生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加快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化进程,尽快实现国家、省、高校三级联网。
该省积极为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造良好条件:对自愿到苏北地区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人民政府驻地)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由省级财政代为偿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代为偿还;对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考研时落实加10分的政策;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时,要优先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并从2007年起每次拿出20%左右的职位,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从2007年起,乡镇(街道)机关招录公务员时,每年拿出2/3左右的职位,专门面向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经省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招录。
加大对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扶持力度。今后3年在全省建立10至15个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将经创业培训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创业服务体系,提供项目开发、专家指导、小额贷款等服务。建立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资助机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兴办企业需申请小额贷款的,纳入“江苏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扶持资金”和再就业人员“小额贷款省级担保基金”担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