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改革方向,今后教师工资将分为四部分,即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职务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因此针对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将设置不同的岗位等级,即“一岗一薪”。尽管以后岗位工资将表现出较明显的差别,但此次调整相关政策尚未完善,工资差异还主要体现在中、高级别的不同。薪级工资则是根据教师的工龄和任职年限决定,此次将根据相关规定调整。
此次教师工资的改革将与全国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同步考虑,但实际实施过程中,也要本着“同步考虑、分步实施、制度入轨、逐步到位”的原则,结合教育部门的行业特色,建立新机制,不是一次到位,而是逐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