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山东省大中专院校录取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范围,既包括省属各类普通高、中等专业学校,也包括各类民办高、中等专业学校,同时也包括省属的各类技工院校。此外,山东生源学生考入外省大中专院校以及外省生源学生考入山东省大中专院校,仍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大中专院校所在地公安机关根据当年的《山东省教育事业计划》和学校出具的录取新生花名册、新生居民身份证,为录取学生办理暂住登记,不办理暂住证。等这些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本省新生毕业时,如果接收单位需要为其迁移并落实户口,学生可凭毕业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出具的报到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使用户口准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