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黑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进行了修订,在修订中增加了有关未成年人“早恋”内容的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子女或者被监护的未成年人进行批评、教育、制止和矫正。”此法规一出,立刻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不少人质疑:学生早恋是否应该纳入法规监管?它是否具有实际操作性?一纸法规对早恋引发的社会问题究竟有多大作用?
立法者:强调监护人责任无可厚非
在现行国家和其他地方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关于“早恋”的规定。黑龙江省是第一个对“早恋”问题进行立法的省。据《法制日报》报道,黑龙江省人大的一位人士表示,对《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有关“早恋”的规定,应当全面、正确解读。条例中的“批评、教育、制止和矫正”,并不是对所有的情况都一概同时采用,可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有效方法:
对于早恋的问题,如果刚发现,或者是对未成年人影响不十分严重,一个正常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会十分自然的选择教育、疏导的方法。但是,对已经严重影响学习和生活的,如因早恋导致学习成绩急剧下降、夜不归宿、离家出走、非法同居等,父母或者监护人当然应当采取批评、制止等比较严厉的方式。
据这位人士介绍,也有观点支持黑龙江省的规定,认为“虽说这样的法律条文很难达到预期效果,但不能把立法限制早恋读偏,对于其中的立法价值也不能全盘否定”。持上述观点者认为,人们往往注重法律刚性的一面,而忽视了法律在刚性惩戒条文外,还具有引导、教育功能,即鼓励人们做出法律所要求和期望的行为,新条例体现的正是法律的引导和教育功能。
更何况,条例纠正未成年人早恋行为,针对的主体是父母或者监护人,将监护人的责任提升到法律层面,体现的正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心。虽然法律不是万能药,早恋也不可能一禁了之,但通过立法引导人们向法律靠拢,强调父母或者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无可厚非。
老师:早恋难界定,引导胜于法规
广州某知名中学心理课老师吴小建认为,立法者的出发点可以理解,但从教育角度上看却欠缺人性化,难以实施。
“现在我们对早恋的界定本就存在争议:什么才算早恋?大多数高中生的生理已经成熟,心理却处于半成熟阶段,我们如今在教育中都不使用早恋这个词,而从行为角度进行界定,叫异性交往过密。学生对此也比较容易接受。”她说。
对处于叛逆期的青少年,早恋涉及的方方面面有很多,难以靠一张条文规定进行规管就可以高枕无忧,家长和学校更需要做的事情是加以引导。如今早恋之所以成为问题,与青春期的性教育的缺失有一定关系。因此,与其千方百计制定法规监管,不如制定一个详细的方案,从情感和生理两方面,对学生分阶段进行引导。
有数据显示,由于各种原因,学生如今生理成熟的时间普遍提前,大部分学生在小学四年级就开始出现青春期的特征,这必然会导致他们在异性交往时的心理变化。因此,在吴小建看来,有关引导应该从四年级就开始,因为这时是学生对有关性和爱情获得第一概念的时候,老师有针对性地进行解释和疏导,能消除他们由生理产生的羞涩和紧张,树立良好的观念。
而对于父母来说,此时应该坐下来,像朋友一样,根据自己孩子的实际情况,和孩子进行坦诚的交流。学校和家长双管齐下进行引导,才是解决早恋问题之道。
家长:制止早恋写进法规不具操作性
早恋一直是学生家长关心的问题。然而令立法者始料不及的是,多数家长对这个法规并不赞同。
游太太的女儿刚上高一,对于这个新规定,她认为没必要。“早恋是孩子的隐私问题,写进法律本来就不对,把制止学生恋爱当作家长的一个义务也是不合理的,很难量化,也不具备现实的操作性。”她说,从孩子的心理特点来看,他们正处于叛逆期,强行制止和矫正,可能会适得其反,严重影响亲子关系。
对于自己的女儿,游太太表示,当然希望她不要过早地恋爱,但如果真的恋爱了也不一定反对,因为健康的交往对她的生活学习未必就一定带来负面影响。“就算要‘制止’,也要很有技巧,不是法律规定就可以的了。”她说。
同时身为老师的梁太太,其儿子正念高二,她认为,青少年处于青春发育期,无论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在发生急剧变化。和以前相比,早恋问题更加棘手。但是无论如何,对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在教育时要注意方法,尊重孩子人格,尊重孩子的情感,切忌粗暴干涉。 学生:硬性规定可能会引起叛逆心理
此规定在学生中一石激起千重浪。
执信中学高二学生曾小倩认为,如果学生被发现早恋,家长进行严厉批评的方式是大多数同学不能接受的,更不必说强行制止和“纠正”了。“对异性的好感是每个人成长过程中正常的想法,如果家长能进行侧面引导,和我们好好谈心,我们就有一个倾诉的对象,可以更好地面对青春期的困惑。如果从初中开始,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委婉的方式不断向我们说明这个道理,发现有此倾向时心平气和地进行沟通,我们理解了,还可以达到制止的效果。”她说。但现在不少家长的方式还比较粗,她认识的一些同学或朋友,有早恋的倾向时都不敢和父母说,父母发现后进行批评,他们有的就干脆转入“地下”,根本没有作用。
而在广州某知名中学学生小陈看来,早恋至少可以分为小学阶段和中学阶段,家长的处理方式应该也有所区别。对小学生来说,他们此时开始对男生和女生的身体怀有好奇心,对爱情有朦胧的认识,在这个时候家长不应该因为害怕而避而不谈,而有必要进行引导,如果发现不适当的有害行为,家长有权进行纠正,以免影响以后的人生,但这也应该是科学地制止,而非粗暴地打骂。而对中学生来说,由于已具备一定是非辨别能力,更希望家长能像朋友一样和我们交流。“费这么大力气定出的这些硬邦邦的法规条文,还不如在学校里安排一些亲子讲座,让家长和学生一起学习交流,这样的效果可能会更好。”她说。
专家:
粗暴制止孩子早恋不可取,不如一起面对
资深心理咨询师于东辉认为,在对早恋进行法律规定完全没有必要。
“对孩子的教育是一个家庭的事情,你可以在道德上对其不适当的行为进行谴责,媒体可以加以引导,但早恋本身并不违法,上升到法律法规的层面是一件滑稽的事情,是欠妥当的。”他说。
比起以前,早恋之所以会成为一个问题,甚至引发一些社会问题,如早孕、非法同居等,于东辉认为至少有几个原因:信息传播渠道的空前发达;孩子的生理成熟年龄的提前;学生紧张的学业压力需要找到一个宣泄口;家庭和学校不能给孩子足够的情感支持,没有进行适当的引导,等等。“早恋不仅仅是观念问题,还是心理问题。我们现在的教育体制往往忽视情感教育,但事实上它和性教育同等重要,对孩子心理成长起着很大的作用。”
早恋不可怕,可怕的是视其如洪水猛兽。对家长而言,万一发现小孩有早恋的苗头,首先不要急于否定、用粗暴方式进行制止,因为这样可能在孩子以后的人生,如恋爱和婚姻中造成心理阴影。现在有的女性在工作以后恋爱婚姻有困难,就是由于在青少年时期父母把她完全与异性世界隔离有关。其次,父母要做的就是与孩子一起面对青春期的躁动和困惑,给予孩子适当的建议,这样可能制止早恋问题的发生,或者使其往好的方向发展。
历数防止早恋雷人怪招
设定“标准距离”
南京市某高中曾给所有女生开了一个会,要求女生在与男生接触时应保持44厘米的“标准距离”。学校称,希望通过这样的要求规范男女生的交往行为,为学生营造健康、快乐的环境,同时希望这道“防火墙”能有助于防止学生早恋。而这个规定居然得到不少家长的认同。
删除《牛郎织女》
在我国流传很广、家喻户晓的民间故事《牛郎织女》落选新学期小学语文教材,重庆市教科院教研员乔华分析说,可能是编者担心娃娃会受到早恋影响才删除的。
实行男女分班
上海、北京、重庆等地的个别中学,曾在高中男女分班尝试,尽管这些学校的老师解释,实行男女分班是为了探索一种新的教育模式,但是明眼人一看便知这其中一个原因是防止学生早恋。大多数家长赞同和支持学校的决定,有的甚至表示:“有时候堵也是一种好办法。我特怕孩子早恋,影响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