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令禁止自愿捐资助学与升学挂钩,但各种名目的借读费、赞助费依然风行;明令禁止给中小学生以分数排名次,但分数排行榜年年有、月月有;明令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变相培训班愈演愈烈……
在全国掀起轩然大波的成都市素质教育新规,也成了杭州人热议的焦点。其实,国家教育部或省教育厅等明令禁止的条文,在现实中却大都演变成了教育市场心知肚明、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10月26日,成都市教育局出台相关规定,涉及封杀奥数、清理中考加分、严禁违规补课、规范招生行为等一系列内容。谁知新规出台首日,来自各界的反对意见居然达2700条之多。为什么一场推进素质教育的变革却招致如此非议,甚至有人公然断言“不可行!”
记者由此查阅了国家教育部近30年的相关文件以及浙江省近10年的教育规定后发现,成都“新规”并不新,光教育部出台的“减负令”就达49道之多,浙江省教育厅在2005年、2007年就相继出台了两次关于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新规,里面都明文提到严禁违规补课、规范招生行为等字眼。
然而,教育部门屡发新规,教育顽疾却毫无起色。相反,针对新规旧律,当前中小学教育还形成了多项潜规则。除本文开头提到的以外,还有如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不得选拔性考试却依然在考,高中不得分快慢班或实验班,就变相成创新班……起码可数出八大令行不止的潜规则,其积弊之深令人震惊,发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