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岗位 提前定职定级 代偿助学贷款
本报讯(记者 刘玉)记者日前从辽宁省教育厅获悉,该省从2007年起全面实施了“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生计划”,以引导、鼓励和吸引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据悉,从2007年起,通过政府购买岗位、待编安置方式,辽宁省44个县每年公开招聘不少于20名(其中人口超过50万人以上的县不少于30名)择业期内的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到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任教,逐步实现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的目标。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逐步达到一校5名以上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的目标,尤其是外语、计算机、音乐、美术等专业教师岗位每年安排至少一名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其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当地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省、市、县财政按4∶4∶2的比例分担。
据介绍,被纳入“计划”的毕业生,享受提前定职定级、由政府代偿贷款本金和利息等五项优惠政策。包括:接收学校没有编制的,待编安置;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工资、“三险一金”按当地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毕业生户籍、档案关系可保留在工作地市、县教育局,免收户口、档案托管服务费;在校期间申领国家助学贷款且服务期满两年以上的,其贷款本金和利息由政府代为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