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副司长宋永刚在教育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09“特岗教师”计划实施情况。他说,从计划实施一开始,几部门对特岗老师的生活、工作条件一直就非常关心,最早2006年,特岗老师中央补助的工资标准是一万五千块,后来随着教师待遇的提高,2007年及时进行了调整,每月增加了300块钱,调整到了补助标准为18960元,最近随着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中小学教师的平均工资标准有所提高,财政部、人事部等部门对此高度重视,最近一直在研究相关的政策,财政部等部门已经做出决定,对特岗老师的工资补贴标准进行调整、提高,由原来的年人均的18960元提高至20540元。
宋永刚称,特岗老师从一开始就是正式老师,与当地老师享受同等待遇,绩效工资不足的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最近财政部、教育部已经向各地下发文件提出要求,要求各地落实特岗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并及时核拨经费到县级财政,实行统一发放,集中支付,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正常发放,这是非常实的一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