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县(市、区)人事局、发改委(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黔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文件及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0号)精神,现将2010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按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10号)文件规定规定执行。规定如下: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
(一)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二)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三)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5年。
(四)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五)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2010年4月10日
上午8:30-11:30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14:00-17:00投资建设项目决策
2010年4月11日
上午8:30-11:30投资建设项目组织
下午14:00-17:00投资建设项目实施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设4个科目,其中《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为主、客观混合试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方能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三、报名时间、方法及有关事项
2010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于2010年1月4日上午9:00— 1月23日16:00前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本人真实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长宽比为1.2- 1.5,大小10-20KB之间)。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请考生于2009年1月25日前在网上进行交费确认并打印报名表,逾期没有交报名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6570660,技术咨询电话0851—6810676。应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所填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如考试合格后,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所填报的信息与真实情况有出入时,其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应考人员请于2010年4月5日9:00— 4月9 日16:00登录www.gzpta.gov.cn打印准考证。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标准《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每人每科45元;《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实施》每人每科50元。
四、证书发放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投资协会用印的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考试合格人员,需在考试成绩公布一个月内持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到贵州省工程咨询协会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合格证书。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