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和掌握表演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巧,能够在戏剧、戏曲、电影、电视和舞蹈等表演中独立完成不同人物形象创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戏剧、戏曲、影视、舞蹈、音乐等方面表演艺术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受到有关理论、发展历史、研究现状等系统教育和从事专业工作所需业务能力的基本训练。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表演艺术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有塑造艺术形象的基本能力; 3.了解我国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艺术创作和理论的现状与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写作能力。 主干学科:艺术学 主要课程:表演基础理论、表演基本技能、表演剧目、艺术概论、文学修养课程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结合教学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艺术实践、业务学习等活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相近专业:戏剧学、音乐学、舞蹈学、舞蹈编导 开设院校:云南艺术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延边大学 吉林艺术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深圳大学 中央戏剧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四川大学 南京艺术学院 北京广播学院 天津音东学院 四川师范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内蒙古大学 沈阳体育学院 武汉体育学院 吉首大学 内江师范学院 成都体育学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