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推行异地高考(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已是大势所趋———只要我们认为人口流动是经<--ADV_CONTENT-->济发展的必然和必须,那么实行异地高考就是我们必须作出的选择,不管问题有多么复杂,推行起来有多少困难,我们都要不断地付诸努力。
去年12月,教育部公布一系列教育改革试点地区名单,其中“探索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的试点区域确定为山东省、湖南省和重庆市。笔者当时曾撰文提出质疑,异地高考试点应选择外来人口较多的省市作为试点区域,比如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等省市,而不应将人口输出大省作为试点区域,因为这样的试点,其经验和教训并不具普遍意义。现在,教育部正在和上海、北京研究推行异地高考事宜,令人欣喜,可以说,只要异地高考能在上海、北京等地推行成功,就能够较为顺利地推向全国。
但是谈何容易!不说别的,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势必要“分享”当地居民子女上大学、上好大学的机会,可能会遭到当地居民的普遍反对,当地政府会力排众议强力推行改革吗?恐怕很难。
从理想化的角度看,解决异地高考难题有一个好办法,那就是高考招生名额按比例分配:流入地增加了多少外地考生,按比例增加招生名额;流出地减少了多少考生,按比例减少招生名额。我们还可以把工作做得更细一些,增加或减少的招生名额中,重点高校、普通高校的招生名额同比例增减,甚至在重点高校中再划分几个档次,每个档次的招生名额同比例增减。如此,从理论上讲,外来考生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就不会“占有”户籍考生的升学名额和机会,大家相安无事,异地高考有了推行的基础。
可惜,这只是一种理想化的设计,并不切合实际。实际情况是,眼下各地高考录取比例相去甚远,各地考生上大学、上名牌大学的难度相去甚远,尤其是北京、上海的考生,“足不出城”便可轻易考上名牌大学。既然目前高考招生名额分配极不公平,实行异地高考后如何按比例增减名额?这仍然是一大难题。
由是观之,推行异地高考,恐怕要以均衡各地高考招生比例为前提,在此前提下,才可能按照考生人数调整招生名额,让外来考生不至于受到排斥。确实,均衡各地高考招生比例,势必会影响北京、上海等招生比例原本较高的省市考生的利益,但是应该看到,这些省市的高考招生比例长期高于其他地方,这本身就是不公平、不合理的,这种既得利益和地域特权早就应该被破除。
任何改革都是对不公平、不合理现象予以矫正,都是破除特权和既得利益的过程,推行异地高考也是如此。从社会公平的角度着眼,我们乐于看到人口频繁流动对实行异地高考形成“倒逼”作用,更乐于看到异地高考的推行,对破除长期存在的诸多教育不公形成“倒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