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拔飞行学员的生源范围和渠道,加快飞行人员培养步伐,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文件精神,2006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将在全国普通高校中选择部分院校理工类本科二年级学生中选拔飞行员,全国首批试点院校有178所,其中安徽省有11所,我校为其中之一。现将空军招飞工作局南京选拔中心(函)《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二年级学生中选拔飞行员事》(招南[2006]11号)转发,有志从事飞行事业的学生可到校就业网(http//acjy.job9151.com)和校就业信息宣传栏查看空军招飞宣传资料,希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踊跃报名。
具体事宜如下:
1、宣传动员阶段:2月27日至3月4日,学生可到相关学院、就业信息宣传栏、就业信息网和就业指导中心咨询,了解本次招飞具体事宜。
2、报名阶段:时间:3月6-8日,地点:校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东校区后勤服务楼四楼)
3、预选阶段:3月9号上午8:30,报名学生在东校区校医院进行身体常规五项(身高、体重、视力、血压、 色觉)检查。
4、上站检查:五查和学校政治初审合格对象于4月6日到南京选拔中心参加初检。
联系电话:3173101
具体报名条件:
地方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自荐条件
一、年龄条件
当年不超过24周岁,出生年月按公历计算(如:2003年招收的学生,应是1979年7月1日后出生)。
二、身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高:165-180厘米之间。
2、体重:52公斤以上。
3、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8.4/11.7千帕(138/88毫米汞柱)。
4、视力:按空军环形视力表双裸眼视力分别在1.0以上。
5、无色盲、色弱。
6、无文身、刺字。
(二)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报名体检:
1、四肢残缺或身体有明显畸形。
2、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
3、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骨折。
4、有慢性胃肠病(经常心口痛、吐酸水或拉肚子)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
5、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病史及经常咳嗽。
6、经常头痛、头昏、失眠。
7、家族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羊角疯)或本人有晕厥史。
8、有口吃(结巴)。
9、有梦游症(睡眠中下床活动,事后自己不知道)或十二岁后仍有尿床现象。
10、有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
11、乘车(船)恶心、呕吐。
12、牙齿脱落三个以上或明显咬合不良。
13、明显斜视。
14、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症。
三、心理品质条件
(一)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二)心胸宽广,性格开朗。
(三)大胆果断,意志力坚强。
(四)情绪稳定,控制力强。
(五)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
(六)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四、政治条件
(一)本人条件:学生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思想进步,历史清白,作风正派,忠诚老实,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志愿献身飞行事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报名:
1、政治思想落后,对党的现行政策有不满言行的。
2、受过公安部门刑事处分或处罚的。
3、有流氓、偷窃、赌博、打架斗殴等不法行为的。
4、参加宗教组织并进行活动的。
5、高中和大学阶段受过学校处分的。
(二)家庭条件:家庭成员及联系密切的亲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三)报名态度:学员(生)自愿,家长支持。
五、文化条件
经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外语限考英语或俄语)考入大学者,并获得学士学位。
六、报名资格
报考空军飞行学院的学生,必须符合空军规定的自荐条件,经所在学校学生部门审查后,方可填写《空军招收大学生飞行学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