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符合2012年国家复试最低分数线(A类地区)要求的考生选择调剂到我校。
一、接收调剂学科(专业)
2012年我校六个专业全部接受调剂。
专业代码、名称 |
调剂人数 |
备 注 |
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 |
4 |
复试科目: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 ②中国哲学史。 |
020101政治经济学 |
6 |
复试科目:西方经济学。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经济学说史; ②货币银行学。 |
030203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
4 |
复试科目:社会主义思想史。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②当代世界社会主义。 |
030204中共党史 |
4 |
复试科目: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政治学; 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4 |
复试科目: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毛泽东思想; ②邓小平理论。 |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
4 |
复试科目:伦理学。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②社会学原理。 |
二、调剂要求
1. 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国家2012年复试最低分数线(A类地区)要求。
2. 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复试前须完成本人学籍学历认证工作,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复试录取,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 满足教育部调剂要求,我校调剂要求将根据教育部调剂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调剂流程
1.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公布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预计4月上旬),请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陆并填写调剂我校的志愿,不经调剂系统调剂无效。
2.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择优调剂;考生通过调剂系统接收我校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同意复试并到我校参加复试。
3.我校向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即确认“待录取”。
4.我校向拟录取考生发《调剂接收函》,考生本人与原报考学校联系调阅初试试卷等正式调剂材料至我校。
5.申请调剂的考生请与我校研招办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或电话保持联系,及时确认调剂结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 彦 0531-87088256 15315118899
李树贵 0531-87088715
联系地址:济南市旅游路3888号 邮编:250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