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研究生招生中我校有部分研究生调剂名额,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为方便考生调剂报考我校,现将我校2014年调剂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调剂专业
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能源经济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审计学、经济法学
“★”表示自主设置二级学科。
二、调剂类别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三、调剂原则
1. 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应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A类地区复试基本分数线以上;
2. 统考科目基本相同,业务课考试科目基本一致
管理科学与工程、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能源经济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审计学专业业务科目一必须是数学三或数学一;
3.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4. 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条件。
四、调剂程序
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请关注中国研招网通知),务必登陆系统并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申请信息。(特别提醒:只通过电子邮件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而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系统进行申请调剂的考生,调剂无效。)
五、时间安排
复试通知将通过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部主页公布,不再进行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
根据以往经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研究生,只要上了国家A类线都可参加我校的研究生复试,调剂的考生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同批进行。
六、复试材料
1.准考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三张1寸免冠照片;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需人事部门盖章)。
七、录取顺序
1. 985和211工程学校的毕业生优先考虑录取;
2. 其它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按申请先后顺序录取。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1556499
传 真:029-81556499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长路南段2号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B座312室)
邮政编码:710100
网 址: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