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弥补政府投入的不足,山东省几年前曾经允许部分公立优质学校改制,实行民办公助,即政府投入硬件、师资以及学校声誉等有形和无形资产,允许学校提高收费水平。近年来,这种做法不断受到质疑和批评。为此,山东省政府叫停了这种义务教育阶段的“校中校”。
山东省提出,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采取独资、 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办学。鼓励发展民办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各类职业技术培训。义务教育要求在公办义务教育完全满足适龄学生就近入学需求的基础上,经批准允许举办少量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具有突出办学特色的民办学校,以满足社会对教育资源多样化的需求,但不得把公办义务教育资源改为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