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府在2004年决定,每年投入1亿元用于改善农村教育条件和卫生环境,其中70%用于教育,连续4年达2.8亿元,采用项目带动战略,使120多所农村中小学的面貌发生根本性的改变。2008年年初,在前4年的决策基本完成之时,市政府又作出这项新决定。
这1.8亿元将用于改善农村义务教育的学校运动场、消防安全设备、宿舍、食堂、校园绿化等办学设施,以及农村中小学教师的二期继续教育工程,加大对他们的培养、培训力度。此外,厦门市还将继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在校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