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台的文件针对适宜规模分别为24、30和36个班级的学校,在设备的数量上提出高、中、低三个标准。教学设备、器材的配置分为必配和选配两种,如技术试验室就要求学校必须配备木工操作台、木工锉、羊角锤、磨刀石等设备。同时,各校无论规模大小,都要为所有技术试验室配备至少10台干粉灭火器。
针对目前部分学校在开设通用技术课程中遇到的经费和教学资源紧张等问题,市教委表示,各校在教学用房紧张时应有限配置金工、木工、机加工的综合试验室,对现有劳技教室加以改造、调整。要充分发挥物理试验室和计算机教师在电工电子、技术设计教学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