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在7日发出的《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中规定,全省将建立职业教育助学奖学制度,将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专)学生免费范围由原来的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等五类学生,扩大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全部免交学费。对品学兼优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提供奖学金,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据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介绍,扩展后的免收学费资助面比原来扩大1倍,达到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10%左右。
此外,浙江省政府还规定,对就读省内大中专院校农业种养技术类专业的本省学生免交学费,其中公办大中专院校按实际学费标准全额免除,民办大中专院校按同类公办院校学费标准予以减免。
截至2005年年底,浙江省共有中等职业学校602所,其中,省级以上重点中职学校172所,国家级重点学校67所,在校生83万人,年招生数29万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