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江西省政府明确要求,各级财政要安排经费,资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中等职业学校要从学校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并把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半工半读作为助学的重要途径。金融机构要为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提供助学贷款,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把接受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纳入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范围。要通过助学金、奖学金、贷学金等多种形式,对贫困家庭学生和选学农业及地矿等艰苦行业职业教育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贴。
从2004年起,江西省面向农村初中毕业生,发放了面值600元的“职业教育助学券”,每年帮助1万名农村家庭困难的初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各类高、中职院校采取了减、免、助、奖等方式,帮助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江西省各级公共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省级公共财政每年新增安排职业教育专项经费5000万元,重点用于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着力加强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每个县重点办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或职业教育中心,把县级中等职业学校或职业教育中心建设放到与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全省重点扶持建设100所县级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100所办学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的示范性中职学校和1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
另外,江西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助学券的发放量。萍乡、吉安等设区市政府出资安排一定比例的助学券资助各类中职学校组织生源。同时,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做好由职业学校出资发放助学券,帮助家庭贫困初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