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查询录取信息的时间及办法
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阶段录取的提前录取批次、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院校的录取工作于7月24日结束。考生可于7月26日至30日到本人高考报名地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或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查询本人的录取情况。
二、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资格线
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达4C1合格,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总分在180分及以上,且选测科目等级符合拟报考院校要求。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3门。其中,体育类考生文化总分在180分及以上,专业省统考成绩在90分及以上;艺术类考生文化总分在155分及以上,专业省统考成绩在155分及以上或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上述相关科类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三、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的时间、办法及要求
第二阶段志愿填报的时间为7月26日—30日(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7:00)。
考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志愿即有效。在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可上网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志愿信息。
考生网上提交填报的志愿信息时,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将对考生志愿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信息,说明限制考生填报该志愿或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测和选测)等级不符合所填院校专业的要求,考生必须按警告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的院校与专业,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如果出现绿色的提示信息,主要是提醒考生在报考该类院校专业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拟填报高校的招生章程,知悉高校的录取规则,根据高校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各专业对考生的选测科目要求、收费标准等,结合本人的体检结论和家庭经济条件等情况,慎重填报。因考生本人未认真阅读相关高校招生章程、录取规则等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高校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中确定并已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等,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
四、关于第二阶段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第二阶段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在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上,根据各批次院校的招生计划数以及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考情况,分别划定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高职(专科)统招批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二阶段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7月31日公布。
五、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院校服从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的有关要求
1.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市、县(市、区)招办、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志愿填报网和有关媒体,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等信息。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关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附于《准考证》背面)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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