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扩大学校招生录取自主权,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西南财经大学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报名条件
四川省、重庆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五省(市)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业成绩优秀的高中毕业生,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示范性中学高中第三年级学习成绩排名全年级前15%;省级重点中学高中第三年级学习成绩排名全年级前10%。
2.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或联赛)获得数学、物理或信息学竞赛(或联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3.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文学、语言、计算机等方面有优异成绩或特殊才能。
二、报名办法
申请者登陆“西南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下载《西南财经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考生申请表》,如实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以下要求返回西南财经大学。
请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至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办公室,截止日期 2008年 1月31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收件地址:四川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诚园C203;邮编:611130;联系人:杨老师。咨询电话(传真):028-87092355。请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三、选拔程序
1、初审
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小组,组织专家教授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申请者在中学阶段的各类表现情况,结合西南财经大学学科特点,确定参加测试考生名单。西南财经大学将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参加测试考生名单。
2、测试
(1)测试方式:学生来西南财经大学接受笔试和面试
(2)测试内容:a、文化课考试:数学、英语、综合(包含社会常识、时事政治、写作能力等)
b.面试
(3)测试时间:测试时间初定2008年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参加测试时请各位考生带上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备查。
3、确定入选资格
综合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拟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人选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形成入选预录名单。
4、公示
人选西南财经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考生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平台、所在中学以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四、录取办法
1. 高考志愿填报要求
入选考生必须参加全国高等学校入学统一考试,高考志愿须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西南财经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第一志愿的第一顺序填报西南财经大学),且不能填报提前批志愿。
入选考生应将高考志愿表复印件及成绩通知单的复印件于2008年7月1日前(以寄达日期为准)邮寄或是传真到我办。未及时返回者,视为自动放弃。非学校原因导致延误造成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2.录取条件
入选考生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最低分数控制线(即重点分数线)以上,体检合格,经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审核同意,西南财经大学将予以录取。
3.专业确定
高考成绩高于西南财经大学在其当地调档线的考生,西南财经大学可满足其第一志愿;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最低分数控制线(即重点分数线)以上,但低于西南财经大学在其当地调档线的考生,西南财经大学根据其高考志愿,高考成绩、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综合考虑,尽量满足。
五、监督机制
1.申请人应严格遵循“诚信”原则如实提供个人各项材料和情况,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2.申请人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荐申请者,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所在中学接到入选名单后应在校内公示两周以上。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西南财经大学拒绝接收该中学推荐材料三年。
3.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西南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和相关新闻媒体对西南财经大学自主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4.学校招生监察领导小组全程参与自主选拔工作,一旦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将严肃处理。
六、本方案由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 -8709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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