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西南财经大学保送生招生工作,全面落实招生“阳光工程”,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的有关规定,结合西南财经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规定具有保送生资格,经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并按照西南财经大学规定的申请办法提交有关材料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程序
根据西南财经大学招收保送生的要求,学生须向西南财经大学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西南财经大学保送生报名表》;
2、学校推荐信;
3、《个人陈述》(请本人手写,1000字左右);4、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 复印件;6、近期彩色生活照一张;
7、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表(县级以上医院)。
请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将申请材料寄至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办公室,截止日期 2008年 1月10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收件地址:四川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诚园C203;邮编:611130;联系人:杨老师。咨询电话(传真):028-87092355。请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三、考核录取
1、初审: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西南财经大学将通过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初审合格者名单。网址:http://job.swufe.edu.cn/zjc/zs/index.aspx。
2、测试
(1)测试方式:学生来西南财经大学接受笔试和面试
(2)测试内容:a、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英语b.面试
(3)测试时间:具体测试安排请考生登陆西南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西南财经大学不再另行通知。
参加测试时请各位考生带上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被查。
3、确定拟录取名单:测试合格后,根据测试结果初步确定保送生人选名单,报学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最后确定保送生预录人选名单。
4、复审:西南财经大学将在教育部公示的保送生资格名单中复审预录人选的保送资格,未在公布名单内的学生,西南财经大学不予录取。
5、录取:复审合格者,西南财经大学将按有关规定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6、专业安排:综合考察学生获奖情况、高中期间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等情况,结合西南财经大学测试成绩及学生专业志愿确定学生的专业。西南财经大学在尊重保送生专业志愿的同时,可根据学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对报送生录取专业作适当调整。
四、监督机制
1、为确保西南财经大学保送生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学生进行全面审核和对保送生选拔过程进行监督。
2、保送生预录人选须由考生所在中学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录取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五、本实施办法由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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