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工作年限不限;
3、国家承认的大专生,毕业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2年以上,并已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者;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或函授(自考)取得本科学历但尚未取得学位者,可报考与专科专业或函授、自考本科专业相同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不接受其跨专业报考。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至少一篇(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三)年龄按国家教育部标准执行,年龄超过40周岁的须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以上报考人员一律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经复试后择优录取。
欢迎已获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经我校审核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免试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办法:
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须如实提交本人真实信息,一旦发现虚假报名材料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公布的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时间到当地省市指定报名点采集图像。
我校是山东省指定的研究生报名考试点之一,欢迎广大考生前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户口属于济宁市的考生报考我校必须在我校报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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