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年1月和7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粤考办〔2012〕33号)的精神,我市在2013年1月安排部分全国统考课程考试。现就本次考试报考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要求,凡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都必须提交规定格式的电子相片,才能进行报名和报考。请持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准备参加2013年1月全国部分统考课程考试、又尚未拍摄电子相片的考生,在11月18日前到我市符合标准的电子相片数据采集处理点拍摄电子相片。本次报考使用的准考证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系统中已有电子相片的考生无须再拍摄。
二、报考方式和报考安排
(一)互联网报考报考日期:2012年11月10—20日
(二)报考点现场报考(集体和个人报考均可)报考日期:2012年11月18—19日
(注意:考生每期考试只可在同一网站或同一个报考点一次性完成报考。)
三、报考范围:凡持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均可报考,不接受新生报考。
(注意:请检查准考证是否超过有效期,若过期请在报考点现场报考期间同时办理准考证更换手续,考生不能凭已过期的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收费标准:
(一)考试费每科37元。
(二)对首次申领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免收工本费,对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要补领准考证的考生,仍按省物价局《关于列补高教系统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问题的复函》(粤价函〔1997〕275号)规定,收取每证15元。
五、考试时间:2013年1月12-13日。
六、考试课程安排:
2013年1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时间安排表
广州市属各区、县级市报考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