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代码:12562
学院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办公室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学院实行网上录取方式,志愿报考我院的进档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建议把我院作为A志愿填报,专业服从。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剂录取,凡来我院就读态度不明朗或不能确认来校就读的考生,我院有权不予录取;
3、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由于行业就业的要求,建议报考我院护理专业者身高适宜在160cm以上。
4、各专业无男女性别限制,征集志愿考生专业原则上不予调整;
5、被录取的考生由我院用特快专递邮寄《录取通知书》,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校报到;
收费标准:学费:3240元/年/生 公寓费:600元/年 /生。
电话:0971-8458583 8452042
传真:0971-8458583
电子信箱:qhwydxr@163.com
网址:http//www.qhwszy.edu.cn
邮编:810000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340号
奖贷补助措施
一、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励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设有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奖学金8000.00元/生/年、励志奖学金500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金额一等4000.00元/生/年、二等3000.00元/生/年、三等2000.00元/生/年。
3、省小岛奖学金:是日本友人小岛先生赞助我省高校学生,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500.00元/生/年。
二、国家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学院实行“国家生源地贷款”政策。家庭贫困学生,需要助学贷款,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三、特困生补助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生可以享受国家临时设立贫特困生生活补助。
四、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应征,入伍后国家实行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