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北京外国语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之一,是我国外语类院校中历史最悠久、讲授语种最多、办学层次齐全的外国语大学,是我国外国语言、外国文学和国际问题研究的重要基地以及各类外语人才、特别是高级翻译人才的主要培养基地,是我国最大的外语类书籍、音像和电子产品的出版基地。建校六十多年来,为我国培养了大批杰出的外交、外事、外语人才,在海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
北京外国语大学现设英语学院、国际商学院、俄语学院、国际交流学院、高级翻译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络学院、培训学院8个学院和德语、法语、日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欧洲语、亚非语7个系以及社会科学部、外国语言研究所、外国文学研究所和国际问题研究所等单位。
北京外国语大学现有教职工1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600多人,教授、副教授330余人,讲师200余人,博士生导师47人,硕士生导师170余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教育部高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3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28人,外籍专家、教师110余人。
根据学校长远发展的战略规划,北京外国语大学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以下专业中,具有良好的学风和师德、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的博士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学科带头人或优秀中青年学者。
北京外国语大学关于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启事
北京外国语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之一,是我国外语类院校中历史最悠久、讲授语种最多、办学层次齐全的外国语大学,是我国外国语言、外国文学和国际问题研究的重要基地以及各类外语人才、特别是高级翻译人才的主要培养基地,是我国最大的外语类书籍、音像和电子产品的出版基地。建校六十多年来,北京外国语大学为我国培养了大批杰出的外交、外事、外语人才,在海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
北京外国语大学现有教职工1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600多人,教授、副教授330余人,讲师200余人,博士生导师47人,硕士生导师170余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教育部高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3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28人,外籍专家、教师110余人。
多年来,北京外国语大学一直遵循“多学科、多语种、多层次”的办学方针,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已形成了以文学和语言学为主导的学科格局。
目前,北京外国语大学设有一个“外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涵盖7个博士点,包括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涉及6个语种、9个院、系、中心。从1988年起,北京外国语大学开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18年来,北京外国语大学为国家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的博士后,在我国的外语教育事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根据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北京外国语大学将进一步扩大博士后招收名额,现面向全国招收以上7个博士点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请看“北京外国语大学主页”―“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在岗博士生导师”,即可看到我校目前的博士点专业、在岗博士生导师及其研究方向。
我校将于每学年秋季学期9-11月、春季学期3-5月间接收博士后进站申请,然后由学校组织遴选。今年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有意进入我校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的优秀博士毕业生积极同有关博士生导师、院系或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
北京外国语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06年3月15日
学校联系电话:
北京外国语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010-88816209 联系人:王凤菊 薛维华
各院系联系电话:
英语学院:010-88816281 88817926 高翻学院:010-88816386 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010-88816824 俄语学院:010-88816296 德语系:010-88816516 日语系:010-88816276 中国日本学研究中心:010-88816584 西语系:010-88816435 阿语系:010-88816327
附件一: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条件
1、凡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均可向我校有关院系提出申请。
2、本校培养的博士生和本校在职教职工不得申请进入本校博士后流动站。
3、申请者应提前向我校有关院系或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申请材料。
附件二:博士后申请进站材料一式三份(含原件)
(1)《博士后申请表》及《专家推荐信》(应由两位本学科领域的博士生导师填写,其中一位为申请者博士论文的指导老师),并由所在学校、院系签署意见;
(2)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证明(由博士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学位办出具);
(3) 脱产证明(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提供);
(4) 体检合格证明(由市级以上医院提供);
(5) 思想鉴定(由博士生所在党委或党支部出具并盖章);
(6) 博士阶段身份证明(指博士生类别,包括国家统招统分、定向、在职、委托代培、现役军人等。其中为国家统招统分者,由毕业院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研究生院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统招统分证明。非统分者,由其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脱产专职做博士后证明,并注明出站时是否可以双向选择);
(7) 身份证、结婚证及户口本等证件的复印件(查验原件)。
附件三:留学博士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全国博管会办公室领取,或到我校校园网人事处主页上下载《博士后申请表》等资料。
(2)申请人填写好《博士后申请表》,连同两位专家(其中一位是申请人的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含中国国家留学服务中心对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认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一起寄交所申请的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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