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薄的一本小册子,定价竟高达普通教材的两倍;原本“自愿”订阅的教学辅导资料,在权力介入下摇身一变成了变相的“强制”订阅。记者最近在湖南新化县等地采访时了解到,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减轻教育负担,但在当前教辅资料市场,部分书商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已结成利益共同体,共同垄断市场,导致教辅资料价格虚高,群众反映强烈。
定价虚高利润惊人
2005年6月,新化县民营的教育书店一纸诉状将县新华书店告上法庭,称新华书店利用专营中小学教材的权利,强行搭售《史地填充图册》、《基础训练》等教辅材料,侵害了其他图书经营者的权利。与此同时,教育书店还指称新化县教育局滥用行政权力,支持新华书店的“不正当竞争”并从中获利。新化县人民法院在2005年底做出一审判决,责令新华书店停止利用教科书专营权搭售其他教辅资料的行为并赔偿教育书店经济损失15810元。
被指进行搭售教辅的新化县新华书店
发起诉讼新华书店的新化县教育书店
记者实地调查的新化县桑梓中学事实上,早在这场官司之前新化县教辅资料发行市场早已硝烟四起。激烈的市场竞争背后是巨大的利润。新化县现有学生18万,高峰期达到24万,教学辅导资料是一个庞大的市场。按县教育局副局长姜建华的保守估计,仅《基础训练》一项,全县市场规模就在800万元左右。
据记者在新化县一些学校调查,同样厚薄教辅资料定价至少相当于教材的两倍,并且质量参差不齐,良莠并存。目前市面上一些教辅资料打着“名师名校”的旗号,其实却是随便雇“枪手”胡编滥造一通,质量粗劣,成本低廉。即使是比较正规的教辅资料如传统的《基础训练》,利润也十分可观。据记者调查,《基础训练》从省新华书店里发到县里的价格是5.5折,但到了学生手里则是按实收费,一分不少。以新化县桑梓镇中学2005年下学期《基础训练》为例,初一学生需交纳61.90元,初二72.50元,初三67.70元,而根据“一费制”收费标准,这一学期初中学费也才156元。
垄断市场部门“分肥”
尽管到了学生手中是“按实收费”,但据记者实地调查,同样的教辅资料在不同的经销者手中价格相差颇大。如《基础训练》在新华书店最多可打九折,而教育书店则是七折。虽然民营书店的价格更便宜,但全县绝大部分学校所用的《基础训练》均出自县新华书店。“同样是正版的教辅资料,学校就高不就低,原因就在于教育局的支持。”新化县教育书店委托人邹飞廷说。
在邹向记者提供的一份新化县教育局《关于教辅资料管理用书的规定》上记者看到,“(教辅资料)凡学生要求订购的,一律按市教育局教材用书书目附注中的教辅书目到新华书店订购,不得以任何理由收了学生的费不订书,或改换书目,或从其他非法渠道购书。”
邹飞廷认为教育局的规定是滥用行政权力,这种规定保护了新华书店变相垄断,增加了学生负担。邹飞廷还指出,实际上新华书店每年给教育局的巨额“回扣”才是规定出台的真正原因。
令人吃惊的是,无论是新华书店,还是新化县教育局对这种幕后的利益交易均坦陈不讳。据姜建华介绍,在2005年前,新化县新华书店每年付给县教育局的“发行费”为20-30万。自2006年起,升级为分别按总码洋的8%和14%返利给教育局和各学校。 “全省各地基本上都是这种操作模式,其他地方还让利多一些。”新化县新华书店副总经理康冬松对此也毫不掩饰。
据新化县一位民营书店老板透露,在新化县无论谁想在教辅资料市场占得一席之地,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是必须“攻下”的一环。为了争取市场,教育局、各乡镇文教办主任和学校校长们成了书商们争相拉拢的对象。陪各乡镇文教办主任和学校校长们吃喝打牌是书店老板们“例行公事”,有的老板为了占领市场甚至直接向学校送钱送车。
教辅定价虚高利润惊人
书店里的教辅基本上都能打折
谁来监督权力“寻租”
事实上,从上世纪90年代起,国家便已放开教辅资料市场,任何具备资质的书商均可经营教辅资料,消费者亦可自主选择。根据《教辅材料管理办法》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校订购、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购买、发行部门不得向学校征订或随教材搭售一切形式的教辅材料。
湖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办、教育厅、物价局等八大部门出台的《湘治教费办发[2005]2号文件》也规定,“面向学生的教辅资料和书刊的征订,必须坚持学校、学生自愿的原则。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统一组织征订,学校也不准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阅”、“不准在教材购销中强行搭售教辅资料,不准通过教材与教辅资料购销为小集体和个人非法谋利。”
然而,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相关的法律法规成了一纸空文。据新化县教育局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在收受了巨额的回扣后,教育局在每年的春秋季教材大会上都会强调教辅资料必须在新华书店订购,并直接将教辅资料订购工作作为对下属学校的考核凭据。2005年6月,县教育局就在全县教辅资料补充发行工作大会上,规定所有学校及教育办只能到其指定的新华书店购买教辅资料,在其他经营者处购买教辅资料的将没收收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办主任、学校和直接责任人党政政纪处分”。
“尽管有关部门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越权干预教辅资料市场早已明令禁止,但实际上类似现象普遍存在。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某些书商已结成了牢不可破的利益共同体,最后吃亏的是学生和家长。新化县的潜规则只不过是教辅资料市场黑幕的冰山一角。”新化县教育局一位知情人士说。
湖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王玉清介绍,湖南省教育厅对教辅市场的发行非常重视,出台“十条规定”、“五个严禁”,严禁在教辅方面搞集体征订。个别地方因为教育经费不足,将教辅回扣入帐弥补经费不足的情况确实存在。但他认为,在教辅方面,各级教育部门只能做好审查,防止知识性错误和政治性错误,在教辅实行“准入制”后不能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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