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晓风 龙超凡)记者近日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从今年起,具有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按5%至10%减少学术型招生人数,减出部分全部用于增加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省财政将参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生均综合定额标准每生每年1.1万元核定下达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生均经费。
据悉,福建省现有9所高等院校开展了32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校生达1.25万人。各高校将以海西建设和产业发展需要为导向,进一步明确专业学位教育的办学定位,逐步扩大专业学位教育规模,努力实现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教育的协调发展,并与相关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著名科研院所及工程(技术)中心、博士后流动站等联合开展专业学位教育,构建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人才培养平台。
福建省教育厅将指导有关高校认真制定不同专业“双导师”队伍建设标准和建设规划,制定专门的企业导师聘任办法,建立校内专职导师进企业挂职锻炼制度,确保专业教师近5年中有两年以上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同时,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制度,指导高校建立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贷体系,并在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教学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