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办高校在升入本科院校前,基本属于高等职业教育类型。“升本”后的民办高校定位不应该凭主观意愿的选择,而是要参照《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和国际高等教育发展状况,适应我国当前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特别是要符合学校自身发展条件所进行的客观选择。“升本”后的民办高校的定位应该是:培养理论应用型的人才,实施应用型本科教育。
这种定位选择主要取决于民办学校的办学基础和发展实际。一方面,有些民办高校,特别是被批准“升本”的民办高校,已经具备了比较好的办学硬件条件和一支以专任教师为主的教师队伍。但是,这支教师队伍还不够强大,其主要问题是:从普通高校吸纳的退休教师年龄偏大,工作的“黄金时期”已过;年轻教师阅历较简单、缺乏经验,尚未完全成长起来,教师队伍中缺乏骨干力量。在专业和学科建设上,普遍缺少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作为反映学校学术水平的科研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或水平普遍不高。另一方面,民办高校的社会认可度也不够高,与普通高校相比还有差距,因此生源质量不高,录取学生的高考分数一般集中在本科录取分数线的低端,缺乏群体性的优秀生源。因此,民办本科院校实施应用型本科教育较为合适。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学校定位的内涵除上述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外,还应包括类型定位、学科专业定位、服务面向定位等。对于“升本”后的民办高校,一般应有以下基本认识:
学校类型定位:按照学校学科设置数量多少的划分原则,“升本”后的民办高校一般属于多科性学校,比较符合当前大多数民办高校的实际;按照学校的科研规模和科研水平的划分原则,“升本”后的民办高校属于教学型学校,但随着学校的发展以及培养本科生的需要,科研工作必然会得到加强,向教学科研型学校迈进。
学科专业定位:“升本”后的民办高校,其专业结构的调整和增设的本科专业,应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应用型本科教育要按大的技术领域对人才的需求设置专业;学科专业定位应主要按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新兴产业的需求设置相关的学科专业;要为整个社会的人才需求,提供与其他学校不同的“另类选择”,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特,才会使学校的人才“出口”顺畅。
服务面向定位:学校培养的是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主要为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服务;学校要为本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找准了学校的“定位”,就是找准了学校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才能培养出“基础较厚、口径较宽,重于实践、善于应用”的合格的应用型人才,学校也才会得到良好的发展。为此,笔者建议:
学校“升本”后,要为迎接本科评估作准备。随着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加快,针对高等学校扩招后存在的问题,教育部于2004年8月对原有的高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体系进行了重新审定。新升格的民办本科院校应该有这样一种意识:从开办本科的那天起,就要为迎接本科评估作准备。这绝不仅仅是为了评估而做准备,而是要使本科教育尽快规范起来,保证本科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而保证人才的培养质量。
“升本”后的民办高校应及时申请举办“专升本”教育资格。对于新升格的民办本科院校,既然已经获得举办本科教育的资格,也就表明了学校具有实施“专升本”教育的能力。这些学校应该及时向所在省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举办“专升本”教育资格。值得提出的是,高等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教育有着“天然的”内在联系,特别是在同一所学校内的高等职业教育能为“专升本”教育提供充足的生源。培养人才的“立交桥”可以变成一架“直通桥”,具有良好的人才培养连续性。
建立一种新的学位制度,有利于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发展。对于应用型本科教育毕业生的学历和学位问题,欧洲某些发达国家颁发学历和“见习工程师”资格证书,台湾地区采用颁发学历和“技术学士”学位证书的做法,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参考的。能够建立一种适合应用型本科教育的新的学位制度,这将对我国应用型本科教育稳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既满足了求学者的要求,同时也肯定了应用型本科教育在高等教育中应有的地位。笔者认为,应用型本科教育应有自己的学位证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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