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记者从省招生办获悉,我省2016年普通高考照顾对象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已经启动。从即日起至4月29日,11类考生可网上申请照顾资格。
按规定,今年我省高招照顾对象共11类,包括加分类项目5类,非加分类项目6类。非加分类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
5项加分类项目包括: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台湾省籍考生、港澳同胞及其眷属,以及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中国籍子女;少数民族考生,以及2012年12月31日之前迁至移民安置区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考生。
6类非加分类项目包括: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
申请照顾资格的考生需要在4月29日17时前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完成网上申请。考生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可以多项分别申请。
省招生办表示,为维护高考公平,各级招办和教育行政部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省招生办提醒考生,一定要自觉如实填报,提供真实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骗取照顾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要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电子诚信档案。对照顾资格认定、审核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等相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