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义务教育法》的正式实施,在义务教育阶段划分“重点班”已经变成一种违法行为。然而,记者通过走访发现,尽管校长们都否认学校还设“重点班”,但有些学校的“重点班”仍然变着花样存在着。
“重点班”宁可“隐姓埋名”也要存在
重点班频“变脸” 考验新《义务教育法》
近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法律已有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也有具体要求,但不少地方在具体操作中仍然乔装打扮,偷梁换柱,办起了所谓的“示范校”、“实验班”、“特长班”等等,重点校、重点班实际上是“名亡实存”。对此,教育界人士指出,要把新《义务教育法》落到实处,必须防止重点校、重点班翻牌和“整容”。
记者调查:兰州部分中学仍设置“重点班”
由于中高考状元大多出自重点班或实验班,在这种“明星”效应的刺激下,各学校在设立重点班上惟恐落后。但采访中记者发现,已于9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并没有让盛行校园的重点班刹车,与以前不同的是,各学校的做法更加隐蔽。
法律法规叫停却并未消失 重点班“名亡实存”
近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地方在具体操作中乔装打扮,偷梁换柱,办起了所谓的“示范校”、“实验班”、“特长班”等等,重点校、重点班实际上是“名亡实存”。对此,教育界人士指出,要把新《义务教育法》落到实处,必须防止重点校、重点班翻牌和“整容”。
中学老师曝内幕:进重点班需拼关系拼钱拼成绩
9月1日,首次明文规定禁分重点班的新《义务教育法》开始实施。几乎是同时,深圳翠园中学完成了初一新生分重点班的事宜。 这是由该校一名老师来信透露的。据其介绍,翠园中学初中部的老师们在8月29、30日召开的新学期工作研讨会上被告知,今年新入学的初一新生依旧有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之分,而且在重点班中还将进一步细分出“数学特长班”、“英语特长班”、“普通重点班”三个等级。
取消“重点班”真的那么难?
为停办重点学校重点班叫好
举一地之资源办重点学校,或者集一校之力办重点班,这其实是一种“掐尖”行为,完全不符合教育规律。在这种“政绩工程”之下,受害的肯定是我们的整体教育水平和那些暂时成绩不理想的学生。
将推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纳入法治轨道
不办重点校、重点班,是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衡义务教育资源的一个切入点。而保障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正是新《义务教育法》的一个基本立法原则。至今在不少地方,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是,即使不明着分重点班、重点校了,但换个名目,各种隐形的、变异的重点校、重点班依然大量存在。
学校“重点”就是教育的“肿点”
公共教育成了少数人的“专利”,普及教育成为昨日黄花。促使了教育腐败的升级和乱收费的抬头。“重点班”成了教育的“肿点”,众知,“红肿”之处虽艳若桃花却殃及生命,重点班已使教育“红肿”,日久必然“溃烂”,虽美如乳酪,却能“吞筮”教育大计。
取消“重点班”须改革评价机制
教育部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
学校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能以各种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要建立健全帮扶学习困难学生的工作机制,给予学习困难的学生以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力、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杨进解读新《义务教育法》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制定了哪些确保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对这个问题,杨进结合具体条款为记者作了阐释:为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的标准化、规范化,第十六条规定,“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教育部称重点班应限期整改 一旦违规将坚决取消
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义务教育处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划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是一个绝对弊大于利的做法,新《义务教育法》对这种行为的叫停是坚决的,决不存在什么特殊考虑,“相关的处罚法律已经有明文规定,应该严格按照规定,责令其进行整改。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调查核实后,一旦发现违法操作,应对已经设立的重点班予以坚决取消。” |